刘学永和吴振东等专家最近呼吁,大家要抓紧建立全国统一的“适老化”支持体系,给超龄劳动者织一张更严密的权益保护网。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刘学永以及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的吴振东都提到,现行法律里法律身份界定太模糊是大问题。因为现行体系里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待遇就是个分界线,过了这个线就被认定是劳务关系,这就导致很多超龄劳动者没法享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里的核心保障了。 记者发现北京那边规定得很清楚,工伤保险只保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人,超龄了一律按劳务处理。但辽宁、江苏、四川这些地方已经在搞试点了,比如江苏省推行的“用工单位自愿参保”模式就很灵活。这种“一地一策”的做法让各地保障水平差距特别大。像那位在建筑工地食堂工作的李大姐,因为项目保险没及时续上,花了2.4万元的医疗费最后全是劳务公司自己掏的腰包。这事儿其实反映了好多超龄劳动者的难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2025年7月发了个《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里面算了一笔账,说我国超龄劳动者规模大概在8720.8万到12254.6万人之间。其中在城镇里上班的占了一大半。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建筑、保洁、物业、餐饮这些劳动密集型行业里干活儿。吴振东副教授说现在制度保障上有很大空白。 刘学永补充说司法实践里也很乱。有些地方行政机关就死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认定劳动关系早就终止了,遇到纠纷就只能去打普通的民事官司。很多单位觉得买商业意外险就能省事了,其实不行。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赔付条件、伤残鉴定标准这些方面差距大得很。医院里那个罗阿姨就说同事摔伤了,商业保险也就给一两个月的生活费过过日子。 专家建议得从三方面下手改机制:第一是国家得赶紧出台专门的法律明确身份;第二是建立弹性参保机制让用人单位可以单险种参保;第三就是搞个“工伤保险+商业补充保险”的多层次模式。吴振东还特别强调得按高龄劳动者的身体特点来定“适老化”标准,把工时、劳动强度、康复这些方面都好好安排一下。 其实有些地方已经有了好的尝试了。辽宁试行的单险种参保办法就挺好,江苏省那个自愿参保模式也提供了不错的样本。现在人口结构变了这么多,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事已经成了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了。咱们国家在应对老龄化上有大战略,得赶紧打破那些制度壁垒才行。 要建这个保障体系不光是政策层面要顶层设计好,用人单位、保险机构、社会组织这些都得一起使劲儿。咱们得给每一位超龄劳动者织一张既能体现他们劳动尊严、又能适应他们年龄特点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