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倪某常犯下了一桩惨案,他因一时冲动伤人入狱六年。事情的起因是个小西瓜。一天傍晚六点,韩某波正在湄潭县高台镇陶仪村龙水组自家院子里卖瓜。倪某常和他是工地工友,未经允许就去拿瓜吃。韩某波马上制止,两人因此吵了起来。倪某常转身回到桌边,顺手拿起夹菜的筷子狠狠捅向韩某波的右眼。这一捅不仅让西瓜汁混着鲜血流了一地,也把事情彻底闹大了。 贵州省湄潭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显示,韩某波的眼球破裂、眼眶骨折,属于重伤二级。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倪某常提起了公诉。虽然倪某常到案后老实交代了情况,但他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时发现,倪某常在2015年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刑,这次是他刚刑满释放不到五年就又犯了重罪。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倪某常有期徒刑六年。 这个事件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如果当时倪某常能忍住馋嘴不吃西瓜,或者韩某波能大度点不计较这次冲突,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别占人便宜,别逞一时的脾气”,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忠告,也是给所有人的提醒:冲动会把人变成魔鬼,退让才是美德;和睦相处才能有财运和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