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支持老人制止假币违法行为 正当自助维权获司法确认

问题浮现 2023年2月17日,南京市某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假币纠纷事件。

75岁的红薯摊主滕某发现顾客王某使用此前曾流通于该市场的同序列假币,当即与女儿合力控制嫌疑人。

在等待警方到场期间,王某因肢体冲突导致面部受伤。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王某随身携带的600元假币,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然而时隔数月,王某竟以健康权受损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68253.06元。

法理辨析 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核心在于界定自助行为的合法性边界。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且公权力救济不及时时,有权采取必要限度内的自力救济。

承办法官靳德华指出,被告方在识破假币后立即报警,控制嫌疑人的强度和时长均与阻止犯罪相当,且未超出必要限度。

法院特别查明,王某此前已有使用同号假币的记录,其行为已构成《人民银行法》明令禁止的假币流通犯罪。

深层影响 该判决书送达日恰逢滕某生日,其女儿在庭审后含泪表示,这份"生日礼物"让弥留之际的老人获得心灵慰藉。

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此案确立了三重司法价值:其一,明确公民制止违法行为的正当权利;其二,切断"违法者反诉维权"的畸形维权链;其三,通过典型案例震慑假币犯罪。

数据显示,2024年南京假币类报案量同比下降23%,与司法机关强化打击力度形成正向关联。

制度完善 本案判决后,南京中院同步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假币犯罪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查处—刑事打击—民事免责"的全链条保护机制。

金融监管部门据此升级农贸市场验钞设备配置标准,全市布设"反假币便民服务站"412个。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将"私力救济"纳入法治轨道,既避免"以暴制暴"的极端化,又防止"不敢出手"的社会冷漠。

前景展望 随着数字货币推广,物理假币犯罪呈现"老年受害群体集中化""小额多次作案"新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表示,本案判决为类似情形提供明确司法指引,建议将"反假币自助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

南京法院计划将本案纳入"法治公开课"教材,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公众金融安全意识。

一张假币牵出的是对法治底线的检验,也是一堂面向社会的规则课。

依法治理假币流通,既需要执法司法的有力震慑,也需要公众在紧急情境下的理性克制与规范处置。

让守法者有底气、让违法者无侥幸,才能在日常烟火气中守住公平正义与金融安全的共同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