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长沙俩男女在火锅店门口闹出了乱子

啊,3月16日那个时候吧,长沙的警方发了个通报,把3月15日凌晨的事儿给爆出来了。说是在长沙天心区的一家刚关张的火锅店门口,两个外地的男女喝高了,闹出了乱子。网友们看了之后都炸锅了,大家都在骂这两个男的女的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说什么自由不是放纵啊。 我跟你说啊,这事儿发生在凌晨2点多呢。这两个男的唐某和张某还挺明目张胆的,坐在台阶上喝酒、动手动脚,对周围路过的人还大呼小叫、挑衅呢。围观的人都在拍照啊、摇头啊,最后都报警了。有个目击者还跟我说呢,他们两个一边脱鞋子踩在对方腿上一边喊“再来一杯”,简直就没把公共场合当回事儿。 周围还有个女路人本来想绕开他们走,结果被他们拉住喊“一起玩啊”,吓得赶紧跑了。警察来的时候呢,那个男的还笑嘻嘻地说自己没犯法,就是喝多了闹着玩。谁知道他这话多幼稚啊,这种闹事早就触犯了法律红线了。 后来调查发现这两个人也不是游客啊,是来长沙谈生意的老板和他的销售搭档。当天晚上谈完项目以后就去火锅店喝大酒去了,两瓶白酒下肚情绪失控才搞出这么个荒唐事来。 这次直接给这两个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可真严厉啊!以前可能也就是行政拘留一下就完事了。律师说根据刑法第293条啊,如果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混乱严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了。现场聚集那么多人还有交通堵塞这些情节都满足入刑标准了。 哎说实话这次的舆论还真挺分裂的。有网友骂他们简直把大街当自家卧室了,说长沙的烟火气不是给他们糟蹋的;也有网友反思成年人连基本自控都没有还谈什么信誉;还有家长担心这种视频疯传给孩子刷到怎么办。 其实这种事儿最近也挺多的吧?每次有人总是拿“喝多了”、“一时冲动”当借口想逃避责任。可法律是不认什么醉话是免责理由的啊!就像办案民警说的:后悔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这次事件真的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了:自由有边界啊!公共空间不是私人舞台;酒精能麻痹神经可不能麻痹法律责任。一座城市的文明不在高楼大厦而在于每个市民的一举一动当中呢。 当夜色降临的时候请别让“放纵”取代“分寸”吧!毕竟真正的体面从来不是喝到失态而是在无人注视时依然守住底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