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推到了台前,这事儿最近挺火

广东的7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推到了台前,这事儿最近挺火。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找了发改委、住建厅、卫健委一块儿发通知,把检察机关主导的7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给列了进去,还把它们归到“权益守护友好类”。这一下就把广东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理这一块取得的成绩给实锤了。 这7个品牌里头,有个特别有意思的做法就是利用当地的文化来做文章。比如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就盯上了他们那儿的“中华恐龙之乡”这个名号,搞出了个叫“小龙宝”的工作室。不光是给孩子看的形象可爱,更重要的是把教育、民政、社区这些部门都拉了进来,搞成了一个预防、干预、救助、回归的全套体系。 除了河源,像湛江、韶关这些地方也在做类似的事儿,就是把地方上那些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变成普法的工具,让法律保护变得更贴心、更能深入人心。 有些品牌专门盯着那些困难孩子看。江门市检察院搞了个“护苗”志愿队,还跟慈善会合作弄了个全省第一个专项的帮教基金。2025年的时候,已经给了24.2万元出来。这笔钱主要是用在给涉案未成年人做心理康复和技能培训上。同时,检察院还跟法院、司法局联手建立了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一年里头给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59人次。这就相当于在司法程序内外都给孩子撑了把伞。 这波评选是好几个部门一块推出来的。说明广东在儿童权益这块儿有个整体性的思路。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力量,不光是单打独斗,还主动跳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大框架里头去了。比如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通过“网格+未检”的机制,把保护网铺到了基层社区;深圳市那边就靠数字化平台让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在部门间流转起来。 入选的案例不光是图个短期见效,更想把机制给固定下来。东莞市检察院牵头弄了个“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的双轨制度;佛山市检察院还联合高校研究出台了一套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标准。这些探索其实是在给《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提供地方上的例子。 这七个品牌是司法创新的缩影,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缩影。它们是跟着孩子的需求走的,又融合了本地的文化味儿,还拉拢了各种主体一起出力。以后怎么把这些经验变成固定的标准、变成常态的机制?这就是广东接下来要琢磨的事儿了。 这次也给全国提了个醒:司法保护不能只守着法庭干事儿,还得融进城市发展的脉络里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