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觉得郭海藻就是个可怜的受害者,被宋思明给盯上了,硬生生给拽进了那个万劫不复的深渊。可实际上,这事儿从头到尾,真不是谁强迫谁的,全是她自己一步步往火坑里跳的。那是海藻刚大学毕业那会儿,25岁,还没结婚,性子单纯得像个孩子。 她跟着老板去应酬,正巧碰上了宋思明。宋思明是个老狐狸,一眼就看出她像自己以前暗恋的那个早死的初恋女友,这一眼就让他动了心,想着法子要把她捏在手里。 但你说怪不怪,哪怕宋思明当时就是看上了她,只要她不想搭理这人,其实完全有机会全身而退。问题就出在她骨子里的懒劲儿上。大学毕业后换工作比换衣服还勤,小贝劝了她多少次让她踏踏实实过日子,她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她只想找个周末双休、不怎么累的活干,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说白了就是好吃懒做,只想占便宜不想付出。这毛病从小养成的,家里有个勤快的姐姐海萍帮着挡风遮雨惯了。 这种只想走捷径、图舒服的姑娘,根本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宋思明一来刚好戳中了她的软肋。除了懒,她还有个毛病特别大——在感情上太贪心。 她是真喜欢小贝的,小贝对她好得没话说,像亲姐姐似的疼她,给了她一段纯粹的爱情。可这俩人穷得叮当响,只能天天精打细算过日子。要是没宋思明这档子事,小贝肯定是她这辈子最好的归宿。 但这人贪起来真要命。宋思明那是个有钱有势的中年大叔,不光会哄人开心,还能给她大把大把的钱花。那种有钱有面儿的感觉,一下子把她的虚荣心给喂得饱饱的。 贪心的海藻就做了个愚蠢的决定——脚踏两只船。她既不想丢了小贝给的精神上的快乐,又舍不得放下宋思明给的钱和物质享受。就像个喝惯了纯牛奶的孩子突然尝到了甜饮料一样,一旦尝到甜头就再也回不去了。 她觉得自己能两全其美,却忘了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更要命的是,宋思明在这方面也比小贝强多了。其实早在她收下那第一笔6万块钱的时候,心里就有谱了。原著里写得清清楚楚,她早就做好了要付出代价的准备。 所谓的半推半就,不过是最后一点可怜的道德感在挣扎罢了。次数多了这层脸皮也就厚了。宋思明给她的钱、给她的体面、还有那份月入过万的工作彻底把她的三观给毁了。 到了后来小贝发现真相闹到崩溃的时候,她反而觉得小贝变了样,急着要往宋思明怀里钻。说到底这事儿跟谁也不怨就怪她自己!她的堕落全是因为懒惰和贪心造成的。 宋思明只是个引子罢了!她贪图一时的享受把最珍贵的那份纯粹给弄丢了!最后落得个那么悲惨的下场!那不是天塌下来了吗?就是她自己作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