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终于有了监管的具体办法。2024年7月,公众目光聚焦在“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上,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许可不足、处罚偏轻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2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给出了明确答案。司光司长解释说,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有五大类14小类可以进行。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散装运输需求日益增长。罐式车辆容积大、成本低,满足了食品企业对高效运输的需求。孙会川总监提到,除了生鲜乳实行散装运输专车专运外,国内还有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等液态食品使用罐车运输。为了解决“能运什么”和“用什么运”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制定并发布了目录。 这个目录明确把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且安全风险较高的五种食品纳入管理。具体包括:食用植物油及调和油和植物原油;食醋和调味料酒;白酒及其原酒以及葡萄酒、果酒和食用酒精;全蔗糖糖浆与蔗糖转化糖浆;还有果葡糖浆、葡萄糖浆与麦芽糖浆。 从2026年7月1日起,没有获得许可的经营者不能从事这些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孙会川强调说,“按照‘源头管控、分类管理’的原则”,“准运证”成为经营者从事这类运输的必要条件。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自有容器”的生产经营者为自己运输的时候不需要拿证。 为了筑牢安全防线,办法细化了许可条件。在容器方面要材质符合标准并喷涂大字标识;在人员配备上要有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人;在管理制度上要建立运输过程控制、培训考核、清洁维护和文件记录等核心制度。司光司长说,“联单管理”是关键举措和抓手。 发货人员、罐车驾驶员还有收货人员都得填单子。发货人要写品种名称、数量、时间和查验情况;司机得填准运证号、容器证明号还有车牌号;收货人要查标识数量和铅封完整性。“一张联单”确保出了问题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司光说,“三方主体记录”解决了信息不贯通的问题。监管部门得检查记录情况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