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5年新设长沙、沈阳等6家破产法庭,全国破产法庭总数由此增至24家,覆盖范围延伸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主要城市。
破产制度的意义,不只是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退出通道,更在于为市场经济注入规则的稳定性与资源配置的效率。24家破产法庭的基本成型,是中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节点。但制度的生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执行质量和公信力的积累。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如何确保每一起破产案件都得到公正、高效、透明的处理,仍是司法机关面临的长期课题。一个成熟的法治化市场经济,需要一套真正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重整有望"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