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区代表委员聚焦琴澳合作:以法治护航产业发展,推进一体化进程

问题——合作区进入第二阶段建设,但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仍需解决。代表委员指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承担着探索“两制”优势叠加、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扩大高水平开放等重要使命,但规则衔接、权责划分、政策稳定性以及跨境要素流动效率诸上,仍面临“制度供给不足、落地周期长”的挑战。部分改革措施需要更高层级的法律支持,一些产业项目在通关监管、司法救济、投融资便利化等环节仍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 原因——新平台、新任务对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规则提出更高要求。代表委员认为,合作区既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又要体现粤澳合作特色,涉及国家事权下放、部门协同和地方责任等多重关系。同时,琴澳两地规则差异客观存在,跨境企业对政策稳定性、可操作性规则和风险可控安排的需求更加迫切。随着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生物医药研发、跨境投融资、专业服务等领域要素流动需求增加,也对监管模式和通关便利化提出了新要求。 影响——制度完善与产业突破直接影响合作区竞争力和市场信心。代表委员表示,若能通过法治固化成熟经验、以制度创新促进要素流动,将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提升营商环境吸引力,吸引更多澳资企业在横琴集聚发展;反之,若定位模糊、规则不清,可能导致政策执行不一致、改革试点推进受阻,影响产业落地和人才集聚,进而制约澳门经济多元化的成效。 对策——以国家层面法规推动改革,以重点领域试点破解难题。 1. 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制度基础。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建议由国务院为合作区制定行政法规,围绕“新产业、新家园、新体系、新体制”重点任务,明确政策突破和事权承接安排,并对部委支持合作区先行先试的事项进行制度化设计。同时,建议加快将成熟政策和改革经验法治化,包括税收优惠、通关便利、分线管理等举措,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此外,通过法规明确粤澳双方及管委会、执委会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率。 2. 推动跨境司法创新,增强企业信心。多位代表建议,允许中国籍澳门现任法官以聘任制方式在合作区法院履职,为澳资企业和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完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明确功能定位,推动政策落地。有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合作区的定位和管理属性,并将其纳入国家垂直管理体系。同时,按轻重缓急梳理任务清单,推动涉及的部委在重点领域优先出台适配政策,避免因定位讨论延误已具备条件的改革措施。 4. 优化通关监管,服务产业链需求。针对原材料入区需求,代表建议借鉴来料加工模式,对未纳入“白名单”的原材料探索“保税加工”方式,实行闭环监管,成品及剩余原料全部出口或返回澳门。可采取分批次、分种类的渐进试点方式,从需求迫切、争议较小的品种入手,逐步推广。 5. 做强特色产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代表委员建议将中医药大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作为琴澳协同的重点方向,支持合作区打造国际竞争力的干细胞治疗与生物医药产业高地,优化特殊物品出入境流程。同时,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创新企业发展。 前景——以制度创新塑造长期优势,以规则衔接释放“两制”红利。与会代表委员认为,合作区建设已从“政策叠加”转向“制度集成”,下一步关键是以高位阶法治稳定预期,以可复制的试点机制打通要素流动堵点,并通过产业项目和民生融合检验改革成效。随着规则衔接健全、跨境服务能力提升,合作区有望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为澳门经济多元化拓展空间,也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新的制度型开放经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本质上是制度层面的深度探索。代表委员的建议既切中现实问题,也为改革提供了可行路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政策的价值在于执行。期待对应的建议能转化为具体举措,推动合作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