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张青民、张淑民这两个人在塞浦路斯买的17套房子和他们在7个银行账户里的钱给追缴回来,还给了被骗的单位。这事儿发生在2016年5月,两个人跑到国外躲起来了。 这个案子是从2011年开始的,一直搞到了2016年。当时张青民跟别人一起做假黄金,把这些掺了钨的黄金拿到陕西、河南等四家银行去质押贷款,让银行损失了27亿多块钱。张青民又让别人把骗来的钱转给张淑民还有他控制的账户。 张淑民为了帮张青民洗钱,就把14亿多块钱分批转到别人的账户里,再把这些钱转移到香港和塞浦路斯,买房子和存款。后来检察院申请没收这两个人在塞浦路斯的财产和钱,法院觉得这些钱都是他们犯罪得来的,除了还给银行,剩下的都应该没收。 这个案子是2026年3月20日开庭审理的,当天有近30个人去旁听。法院在开庭前还发布了公告,四个银行也都来申请要回被骗的钱。法院觉得证据确凿,所以就把张青民的诈骗罪和张淑民的洗钱罪给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