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系多家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12月29日获悉,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草案在经历三次表决期限调整后,最终在债权人大会表决中获得通过,标志着这一涉及巨额债权的重整案进入新的阶段。
该重整案的启动源于企业经营困难。
2024年1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苏宁电器集团、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三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三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随后,管理人发现苏宁系旗下35家关联企业与三家主体公司在管理、业务、财产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遂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实质合并重整范围。
2025年4月8日,南京中院最终裁定对苏宁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重整方案反映出企业债务规模庞大。
根据重整草案披露的数据,38家苏宁系公司的总债权合计达到2387.3亿元。
其中,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为1880.70亿元,暂缓确定的债权为282.59亿元,未申报债权为224.01亿元。
在已确定的债权中,财产担保债权占971.20亿元,普通债权占864.68亿元,税款债权占44.81亿元。
这一债权结构表明,企业面临多层次、多渠道的债务偿付压力。
与巨额债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缩水的资产规模。
38家公司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968.39亿元,但经评估的市场价值总额仅为636.91亿元,清算价值更是下降至410.05亿元。
资产大幅贬值反映出企业经营状况严峻,也对债权人的本息回收造成现实挑战。
重整表决过程体现了债权人之间的复杂博弈。
重整草案在9月12日进行首次债权人大会审议后,原定10月17日的表决截止期先后被延长至11月14日、12月14日和12月26日。
多次延期反映出不同债权人对重整方案存在分歧,需要通过多轮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
最终表决通过说明各方在保护自身权益与推进企业重生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重整方案采取创新的破产信托模式。
该方案的核心是设立一个特殊的资产管理计划,将重整范围内企业的股权和资产打包纳入其中。
债权人根据债权的性质和金额成为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未来通过信托收益逐步收回欠款。
这一模式相比传统清算方式,更有利于保护企业的持续运营价值,提高债权人的实际回收率。
重整后的资产分为两大类别分别管理。
一类是保留运营的资产,由新设立的新苏宁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另一类是处置变现的资产,由南京众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这种分类管理模式既保留了企业的优质资产和盈利能力,也为处置非核心资产预留了空间。
苏宁系重整案的阶段性落地,既是中国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处置的里程碑,也折射出实体经济转型的阵痛。
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平衡各方利益,推动"病企"重生,这一案例将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供重要参考。
未来如何通过运营重构重获市场竞争力,仍是摆在苏宁面前更严峻的长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