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因执行环节的做法更具典型意义。2025年12月,丰顺法院判决被告阿炎、阿梅夫妇向原告阿山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案件于2026年2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梳理出该案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标的额较大,超过67万元;二是双方原为好友,有一定调解基础;三是被执行人名下虽有房产,但仍背负高额房贷,若直接强制处置,可能陷入“执行不能”,甚至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因此判断,仅靠强制措施未必能实现债权,还可能带来新的对立。深入调查显示,被执行人因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有还款意愿但短期内难以一次性清偿;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未果,情绪激动,坚持要求立即执行。面对僵局,丰顺法院没有简单推进程序,而是依托“丰调语顺”工作机制,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和解。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措施,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如实说明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经过十余次沟通协调,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解。此基础上,法院提出“以物抵债+分期履行”方案:将被执行人143平方米房产按市场价折价114.4万元,扣除80万元房贷后,剩余34.4万元用于抵债;其余12万元债务分期偿还,每月不少于1500元。此方案落地后,取得了多上成效:法律层面,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兑现,债权实现路径更清晰;社会层面,减少强制处置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当事人关系修复留下空间;实践层面,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处理思路。数据显示,近年来丰顺法院通过类似方式已化解百余起执行难案件。
执行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依法查控守住底线,用协商沟通找到最大可能的平衡点,才能让生效裁判真正兑现。通过更细致的方案设计和更充分的释法说理,把“能执行”转化为“愿履行、快履行”,既能化解个案矛盾,也有助于提升社会诚信预期与基层治理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