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木兰园“变身”法治文化公园:让普法融入风景、走进日常生活

问题——普法如何走出“文件化”、进入“生活圈” 基层普法工作长期面临一个现实难题:法律条文专业性强、传播场景相对单一,群众往往需要维权时才临时“找法”。平时获取法律知识,多依赖集中宣讲、横幅标语等方式,参与度和记忆效果有限。如何让法治宣传更贴近群众、更易理解并形成持续影响,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一环。夏邑县以木兰园升级为法治文化公园为切入点,探索在公共空间中持续开展“润物无声”的普法路径。 原因——公共文化空间与法治宣传融合具备天然优势 一上,公园是群众高频到访的公共生活空间,覆盖面广、停留时间长,具备“走得到、看得见、学得进”的传播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品质要求提高,公园也在从单一观赏向复合体验转变。将法治元素融入景观节点,既能提升空间辨识度,也能增强公共教育功能与服务价值。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依法维权等与生活密切有关的主题,更适合用案例化、图文化方式呈现,降低理解门槛,增强传播效果。 影响——以景观承载法治理念,推动“可视化普法”与“常态化教育” 走进木兰园法治文化公园,入口广场设置法治主题雕塑,以更直观的形式突出“法”的辨识度,形成“入园即见法”的第一印象。沿园路分布的法治长廊、石刻文字、浮雕图案与宣传栏,将宪法理念、典故故事、名言警句和日常法律常识串联起来,把“读条文”转化为“看场景、读故事、学案例”。在晨跑步道、儿童活动区、健身点位等高频使用区域,法治提示语和主题图示融入设施与地面景观,形成“走到哪里学到哪里”的连续体验。 这种建设的意义,不止于新增一处“打卡点”,更在于把法治教育从阶段性活动延伸到日常接触,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依法办事理念。对基层治理而言,有助于从源头减少因法律认知不足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社会氛围提供更稳定的空间载体。 对策——以“内容精准、表达亲民、维护到位”提升长效运行 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关键在于“建得好”更要“用得好”。一是内容设置坚持问题导向、分层覆盖,围绕群众关切,持续更新反诈、防校园欺凌、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主题,让普法信息与生活需求同步。二是表达方式更贴近群众,注重图文结合、案例解读与互动体验,减少空泛口号,提高可读性和理解度。三是运营维护形成机制,确保展板、雕塑、标识等清晰完好,避免“建而不用、久而失效”。四是加强联动,可与学校、社区、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将其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社区法律咨询和主题宣传活动的常态阵地,提升使用率与参与度。 前景——从“单点景观”走向“治理资源”,释放更大综合效益 随着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法治文化公园有望从“景观式普法”升级为“可参与的法治实践课堂”。未来可探索引入二维码微课堂、法律知识互动装置、主题展陈轮换等方式,增强体验感与传播力;同时将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资源结合,突出木兰精神所蕴含的忠勇、担当与家国情怀,使“文化叙事”和“法治叙事”相互支撑。若能在更大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空间普法样板,将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供助力。

当历史人物的精神内涵与现代法治理念相遇,带来的不仅是更丰富的公共空间体验,也让文化传承与现实需求实现更自然的衔接。夏邑县的此实践表明,普法教育可以走出会议室,融入百姓日常。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需要更多贴近生活、有效可持续的探索,让法治精神真正进入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