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办理一起企业环境违法案件中调整工作方法,首次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审议,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探索更兼顾企业感受的处理路径。事件起因于一次日常执法检查。2025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对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在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打磨车间内进行补漆作业,总喷漆量不足2公斤。该行为违反对应的环保法规,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值得关注的是,该企业整改响应迅速。当日即完成整改,对打磨车间实施密闭管理,并将喷漆作业全部转移至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的专业喷漆车间规范开展,整改措施到位。进入案件审议阶段,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讨论,向社会代表开放案件审议过程。会上,执法人员通报案件调查情况、企业整改进展及法律适用依据,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监督员围绕违法情节的轻微程度、整改的及时性与彻底性,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等展开讨论,对分局在守住监管底线前提下采取柔性执法的做法表示认可。此举一上通过引入社会监督,继续规范执法权运行,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另一方面,在坚持环保要求的同时,为企业及时纠错、规范经营留出空间,推动执法效果从“处罚结果”延伸到“合规改进”。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表示,该举措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背景下,庄河分局的实践表明,通过完善程序、引入社会监督、强化公开透明,可以更好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并非对立,关键在于治理是否精准、程序是否透明、规则是否可预期。将社会监督引入免罚案件审议,把“温度”建立在“尺度”和“透明”之上,既能推动企业把合规要求转化为日常管理习惯,也能促使执法权在监督下规范运行。面对更高水平的绿色发展要求,持续完善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的监管体系,才能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支持市场主体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