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化全链条惩治行贿犯罪 2023年前11月起诉行贿案件同比上升7.6%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近日网络访谈中介绍,检察机关正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着力构建对贿赂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体系。这个部署表明了反腐工作从侧重打击受贿,向受贿、行贿双向治理的思路转变。 从数据看,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加大。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行贿犯罪2982人,较上年同期上升约7.6%。这表明依法惩治行贿人员的力度持续增强,查处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对腐败分子及其“围猎者”形成同步约束。 检察机关在强化行贿犯罪惩治上推出了系统举措。首先,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行贿犯罪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标准,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量刑建议,确保对重点行贿行为依法严惩,推动办案更规范、更精准。 其次,检察机关完善办案指导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为各地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明确参照。同时,在检察系统内推广“受贿行贿一起查”办案模型,通过经验固化与机制优化,提升全系统办理行贿犯罪案件的质效,增强部门协作与工作衔接,形成治理合力。 第三,检察机关推动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这项工作涵盖对财产性利益的追缴以及对非财产性利益的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应机构探索建立专门机制,完善追缴计算方法和纠正程序,既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也同步剥离其通过行贿获得的非法收益,从源头减少行贿动机。 从反腐工作的整体逻辑看,“受贿行贿一起查”强调系统治理。受贿与行贿本质上是利益交换,彼此依存、相互助长。只打受贿、忽视行贿,行贿人可能转而寻找新的“围猎”对象;只打行贿、忽视受贿,又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坚持双向发力,才能更有效切断利益链条,形成更完整的约束闭环。 检察机关上述举措也折射出反腐工作的制度化推进:从《刑法修正案(十二)》实施,到多部门联合发布案例指引,再到探索专门工作机制,相关工作正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可操作的方向深化,为持续打击腐败犯罪提供制度支撑。

反腐败斗争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打”与“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是依法惩治犯罪的要求,也是对公共权力运行、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维护。只有持续压实行贿责任,做实追缴纠正,完善协同机制,才能更有力切断利益输送链条,让守法合规成为更稳定、可预期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