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管好自己的事儿又不违法,这是个大难题,得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

周某的遭遇让“末位淘汰”合法性成了舆论焦点,法院最终给出的判决,其实是在给劳动权益划红线。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不少公司为了搞竞争,都学起了“末位淘汰”,结果搞出不少劳动官司。这次周某因为考评老是垫底,公司觉得他干不好活,给他培训了一圈还是把他辞退了。这种事儿挺能说明白现在企业里的矛盾:一边是公司想自己管得多一点追求效率,一边是员工希望法律能多保护他们点。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这场官司争论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公司没拿得出手的证据证明周某真的干不好。按照法律规定,想开除人得有具体的、客观的、能量化的考核标准,光凭排名垫底可不行。第二点就是那种强制排名的制度到底合不合理。有些企业非要按比例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本来就是统计上的必然结果,但硬把这当成法律上的“干不了”,法院觉得这太缺乏科学性了。 这次判决的影响挺大的。对员工来说,明白了光靠在队伍里排个尾不代表犯法;对老板们也是个警示,以后定规矩得按法律来,不能光图省事就乱来。 为了避免以后再出乱子,企业得好好改改他们的管理办法。首先得把考核标准定死了、定具体了,别光搞那种虚头巴脑的评比;其次得给那些干得差的人机会去补救;最后那些规定得让大家都知道才行。 往后看这种事情应该会越来越规范。司法那边会把绩效考核的界限划得更清楚;企业也会学着用更科学的方法管人;监管部门可能也会盯着那些规矩多管管;大家维权的意识肯定也会更强。 这个案子不仅仅是解决了一个人的问题,也是在告诉大家该怎么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在搞高质量发展的时候,企业不能为了一点竞争力就损害员工的利益。怎么管好自己的事儿又不违法,这是个大难题,得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