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本次会议将围绕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制度建设展开系统审议。 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看,会议将重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总结过去一年工作、部署新年度任务的重要文件。同时,会议将审查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这标志着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进入新的五年周期。此外,会议还将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新年度预算草案,这些议题涉及国家经济运行的全局性安排和资源配置的科学决策。 从立法工作角度看,本次会议将审议三部重要法律草案,表明了新发展阶段对关键领域制度建设的战略考量。其中,生态环境法典的提请审议,反映了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重要组成部分的坚定决心。这部法典的制定将更完善我国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为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审议,则体现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需要。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立法,将为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完善国家规划制度体系。 从制度完善的角度看,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及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这项工作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对现有法律的系统梳理和评估,及时修改、废止或保留对应的法律条款,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本次会议议程的设置充分体现了新发展阶段的特点。一上,继续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中心工作,通过审议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等,确保国家发展战略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为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工作、发展规划等关键领域提供制度保障。这种统筹兼顾的安排,既体现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关注,也反映了对法治建设深化推进。
议程是大会履职的“路线图”,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指向。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到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从预算监督到重点立法,本次会议议程传递出稳中求进、以规划引领发展、以法治夯实治理、以民生增进福祉的清晰信号。把共识转化为可执行的政策和制度,把蓝图落实为可感可及的成效,关键在落实、要害在协同,也将在实践中检验治理体系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