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原“一把手”于宏被“双开”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触目惊心

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显示,省属金融控股平台主要负责人于宏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淡薄——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在人事任用、干部调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对象资金,从事营利活动;滥用职权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并持有伪造证件。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情节严重。 原因——案件反映出部分金融国企领导干部将公共资源视为私有筹码,根源在于政治意识和纪法观念缺失。金融控股平台资金规模大、业务复杂,若监管制度不严、关键环节监督缺位,易滋生利益输送。同时,部分单位在人事、项目决策等环节存在流程不透明、权责不清、制衡不足等问题,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影响——省级金融控股集团承担着整合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职能。此类违纪行为不仅破坏企业政治生态,扭曲资金投向和项目决策,抬高融资成本,还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扰乱区域金融秩序。尤其在人事安排、资金配置等领域的权力寻租,易形成利益链条,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目标相悖。 对策——严肃查处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更需以案促改:一是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协同;二是聚焦资金拨付、人事任用等高风险领域,完善权力清单和流程管控,加强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追责;三是推进制度约束与数字化监管结合,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回避制度;四是加强廉洁教育与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守规矩、敢担当。 前景——当前金融领域反腐持续深化,此次通报释放了零容忍信号。随着制度完善和监督强化,金融国企治理将更加规范透明,资源配置将更聚焦实体经济需求,为地方发展提供稳健支持。

金融国企并非特权之地,权力更非谋私工具;依法严惩违纪行为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必要举措。只有将监督融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责任明确到岗,才能净化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