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的本质是做群众工作。
如何让法律不再冷冰冰,让司法更好地贴近民情、回应民意,是当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
丽水法院以脚步回应这一时代之问,创新推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群众身边,在行走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服务能力。
这一创新源于对司法规律的深刻理解。
青田法院温溪法庭庭长姚沂江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绝非"以审判庭为中心",真相往往藏在卷宗之外、存在于现场之中。
在一起设备质量纠纷案中,双方就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执一词,大量专业术语和数据让人难以判断。
与其在法庭上争论不休,不如直接赴现场核实。
在原告工厂,生产商技术人员花费3小时仍未调试成功,事实真相一目了然。
姚沂江当场组织双方调解并顺利达成协议。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带着"如我在诉"之心走到群众身边,才能真正看清事实真相、听懂案件背后的心声。
丽水法院将这一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
松阳县古市镇作为浙西南茶叶核心产区,古市法庭在当地茶叶市场内设立"茶香巡回法庭",法官们定期走进市场与茶农茶商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在一起土地补偿纠纷中,人民调解员反映罗老伯因茶田补偿问题心里一直有疙瘩。
法官主动上门,用本地话与老伯拉家常,逐渐了解到他的心结源于对土地的情感寄托和对政策的不了解。
法官随即联系村里、查阅相关文件、理清政策规定,确保后续协调于法有据、公平合理。
最终,村集体同意依法支付补偿费用,老伯心结解开,纠纷圆满化解。
从庆元法院百山祖法庭固定每周五为"法官走访日",到云和法院崇头法庭在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家中设立"调解驿站",再到缙云法院舒洪法庭派法官担任"法治书记","走出法庭"已成为丽水法官的常态。
这种做法打破了传统的"坐堂拍案"模式,让司法更贴近生活、让纠纷化解在源头。
司法工作的目标不仅是定分止争,更要传递司法温度、实现长远效益。
莲都法院南城法庭在审理一批商标权纠纷时发现,被告多是法律意识薄弱的小超市店主,简单"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批量诉讼。
为此,法庭将庭审"搬"进社区,邀请同类经营者旁听,在庭后专门开设"法治课堂",讲解规范进货流程、假冒商品甄别技巧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
这种"量身定制"的普法教育,让许多经营者从最初的抵触转向理解,主动同意赔偿并整改经营方式。
去年以来,丽水全市法院到纠纷发生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364次,充分发挥"审一案教育一片、走一路普法一程"的以案促治效应。
司法的温度更要体现在判决之后的关怀与行动中。
龙泉一家汽配公司破产后,32名工人的58万元工资没了着落。
承办案件的法官吴孝森立即走访上下游企业,深入调查债权债务情况。
根据企业现状,他建议企业压缩使用空间、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约定租金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在法官的推动下,58万元欠薪终于有了着落,工厂也得以继续经营。
为了方便工人,吴孝森和同事利用下班时间从城东跑到城西、从傍晚忙到深夜,把一笔笔带着体温的工资送到工人手中。
这一做法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真实内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司法的权威来自规则,司法的温度来自贴近。
把法庭“搬到”现场,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既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践行,也是对基层治理现实需求的回应。
让更多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拿得到的方式抵达群众,才能在一次次行走中,把法治信心稳稳落在民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