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阳的司法调解,帮老旧小区解开了物业纠纷的“心结”。消息传错了话,闹得业主、物业和社区三方都不开心。这事儿是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的一个居民区发生的。有业主听说社区打算把闲空着的公共房改成养老院,心里就不乐意了。觉得这种大动作没跟大家商量过,他们就拿不缴物业费来抗议。物业公司催了好几回都没结果,只好把不交钱的业主告到了法院。看起来是物业费的事儿,其实暴露了基层社区里沟通少、没商量的大毛病。 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一查,发现问题出在三方缺乏沟通。业主对小区的事儿不知情、插不上手;有些业主还搞对抗,比如不交物业费,这不仅不合法,还把大家的关系弄得更僵。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在传达信息和解决需求上有点差劲儿;社区搞公共事务的时候,也没把程序公开做好。这些问题在管理不太规范的老小区里挺普遍的。 建阳法院没直接下判决,而是赶快启动调解程序。请来特邀调解员和社区网格员一起搭台子,让三方坐下来谈。法官给业主普法说,交物业费是法定的义务;也跟物业说,要做好沟通的桥梁。通过好几轮的法律讲解和情绪疏通,大家才慢慢冷静下来。 在法院和调解组织的帮衬下,物业公司把业主的意见转给了社区。社区给出了个说法:这个公共房以后要改成大家的活动室,以后办大事儿都会按规矩办事、多征求意见。业主听明白了情况后,赶紧把欠费补上;物业公司一看纠纷解决了,也就撤诉了。 这次调解不仅把法律上的权责理清楚了,还把大家的对话平台搭起来了。这事儿说明,基层社会治理不光要靠法律规则,更要有人情味儿的沟通桥梁。司法力量往前伸、融进社区、跟群众站在一起,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样子。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路上,怎么用法治把大家的心拢在一起、让社区更和谐,还得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