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盯上低价消费心理 警方提醒谨防私下交易陷阱

2月4日,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居民李先生在购物平台浏览笔记本电脑时,被一家店铺客服以"私下交易更优惠"为由诱导添加社交软件。对方随后以"完成任务可享额外折扣"为借口,引导李先生扫码转账5000余元,之后便失联;李先生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案件目前正在侦办中。 类似的诈骗案件并非个案。诈骗分子通常利用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在微信群、朋友圈或电商平台发布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信息,诱导受害者脱离正规交易渠道。一旦受害者上钩,骗子就以"限时优惠""内部渠道"等理由要求私下转账,最后卷款消失。由于缺乏平台监管和交易记录,受害者往往难以追回损失。 警方分析认为,这类骗局屡屡得手主要有三个原因:消费者缺乏风险意识,容易被低价诱惑;诈骗团伙利用技术手段伪造交易页面和客服身份,欺骗性强;跨区域作案特点明显,追查难度大。 为防范此类诈骗,警方建议消费者遵循"三不"原则:不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低价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不明软件、不向陌生人直接转账。同时应通过正规平台完成交易,保存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从根本上遏制此类诈骗需要多方努力。电商平台应加强商户审核和交易监控,及时下架可疑商品;监管部门需完善网络交易法规,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消费者也要提升防骗意识,避免因小失大。

低价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以低价为幌子、以私下交易为通道的风险转移。网络交易越便利,越需要守住规则底线:沟通在平台、支付在平台、售后在平台。面对"更便宜"的诱惑,多一次核验、少一次冲动,往往就能避免损失;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保存聊天和转账记录并报警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