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法院开展寒假法治教育活动 护航青少年成长

寒假是青少年从校园转向家庭和社会的关键时段;活动范围扩大、线上娱乐增多、与陌生人接触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更多安全隐患。如何让学生假期保持警惕、把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回家,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课题。 1月23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法官来琳走进辖区中学开展"放假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对应的法律为学生讲授法治与安全知识,并与教师沟通完善学校法治教育的路径。 现实中,部分中学生对法律边界认识不足,对网络空间、陌生社交、消费陷阱等新型风险的辨识能力较弱。假期更容易出现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交通不规范、食品安全警惕不足等问题。一上,离开校园管理后外部约束减少;另一方面,社交圈扩大与网络沉浸使不法分子更容易通过"低门槛、高诱惑"的方式实施诱骗。对青少年而言,风险常常以"玩笑""挑战""兼职""免费福利"等形式出现,隐蔽性强、难以辨别。 中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塑形期,冲动性与从众心理明显,遇到冲突时易采取过激方式。同时,网络平台信息传播快、互动链条长,电信诈骗、网络暴力、诱导消费等手段不断翻新。加上少数家庭监护精力有限、学校法治教育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导致部分学生关键时刻"知道一点、做不到位"。 此次活动针对这些问题,突出"以案释法、以法明责"的导向。法官围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将抽象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操作的行为规范。授课内容涵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欺凌、防拐卖、反电信诈骗、网络安全、交通和食品安全等,引导学生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出了问题要承担什么后果、遇到危险如何求助"。这种面向现实场景的普法方式,有助于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提升学生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 从影响看,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融合推进,既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校园治理能力的补充。一堂"放假第一课"能在假期前集中强化学生的底线意识,减少冲动性违法与被侵害风险。对学校而言,有助于补齐法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形成"课堂教育—家庭监护—社会支持"相互衔接的防护体系。对基层社会治理而言,通过司法机关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风险预防,能把矛盾隐患前置化解,推动形成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社会氛围。 此类活动的价值不止于一次宣讲,更在于常态化机制建设。伊宁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下一步可在三个上深化协同:一是围绕高发风险建立"重点主题清单",针对校园欺凌、反电诈、网络文明、个人信息保护等持续更新案例库,提升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推动校内外联动,完善学生求助渠道与家校沟通机制,强化假期安全提醒与心理支持;三是结合青少年特点,更多采用情景演练、规则讨论、同伴教育等方式,让学生在参与中形成稳定的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习惯。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持续完善,司法、教育、家庭与社会多方联动将成为校园安全治理的常态。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深入实施,有望把普法从"灌输式"转向"能力式",把风险防范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在网络风险长期存在、诈骗手段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持续、精准、贴近生活的法治教育将更加重要。通过把法治教育嵌入学期节点与生活场景,能继续提升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关乎国家未来。新疆伊宁县将法庭搬进课堂的实践证明,只有让法律知识从纸面走进生活,才能真正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这既是司法机关延伸职能的必然选择,更是全社会协同育人的时代命题。当越来越多的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假期安全网的织密,更是一个法治社会基础工程的稳步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