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一位河北唐山的刘女士联系了葛树春律师,给对方送去了好消息:她打赢了一场官司,合同也被解除了,法院驳回了对方全部的诉讼请求。原来,刘女士经营的公司和一个姓曹的男子曾合伙做服装生意,合作从2019年一直持续到2024年。后来因为理念不合发生了纠纷,姓曹的就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回他认为的那100万元股权转让款。他在诉状里写了三个要求:一是解除三人之间的合作协议;二是让刘女士和她的公司把这100万退给他;三是让刘女士承担诉讼费。走投无路的刘女士想起了以前求助过的葛树春律师,就委托他来帮忙。葛树春团队经过仔细研究,认为这就是一起恶意诉讼,双方明明是合伙关系,不是股权转让。葛树春还找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民商法教授给刘女士出主意,还带着她和员工亲自去找教授交流。因为曹某把公司和刘女士都告了,葛树春还让位于南京的一位团队律师专门去南京配合打官司。法院最后判这100万元属于合伙财产,大家都实际参与了经营。曹某要求返还全部出资款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于2026年1月13日解除了三人在2020年3月20日签的那份合伙协议,驳回了曹某的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曹某负担。刘女士对葛树春表示了感谢,说以后还会找他们代理别的案子。她还说等律师回北京要专门去送锦旗请客。刘女士还提到了另一件事,她有朋友想请法律顾问,想请葛树春或者团队的人来担任。葛树春觉得这种想法很好,平时多请教法律人士能提高法律意识,企业经营也离不开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