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祝入壁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得好好说道说道。就拿1月16日凌晨2点多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事儿来说,李先生开车拉活儿,后座上来俩带着酒气的乘客。这俩人在车里简直是没个消停,对着驾驶员李先生又是扇耳光又是蒙眼睛的,直接把车给开歪了冲进隔离带。好在运气好没造成大车祸,车刮蹭了一下李先生受了点皮外伤。 警察来了以后调了监控也看了伤情报告,初步觉得这俩人得罚。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吵架打架了,祝律师说这是对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构成了特别大的威胁。那俩乘客故意在行驶中的车里动司机的手脚,这种事儿跟放火、爆炸其实是一路货色,《刑法》里有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能把他们给框住。 对于司机李先生来说,维权的时候得把证据留好。不管是行车记录仪拍的视频,还是医院开的诊断书、车损报告都要备齐。要是调解谈崩了,就直接跟办案机关提要求,看能不能直接立刑事案件来处理。这就不光是治安拘留的事儿了,还得把人关起来判刑才行。另外李先生还能单告那俩人赔钱。 这事儿也暴露了出租车司机夜里干活儿太危险了。以后该怎么管人管事儿?怎么给他们发个信号?这都是相关部门得操心的地方。交通安全这事儿一点都不能含糊,驾驶舱绝对不是法外之地。谁要是在行车时去动司机或者干扰驾驶,那就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咱们得相信法律会给个说法。执法的机关得拿事实和法律说话,该抓的抓该罚的罚。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明白哪些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也能给那些想闹事的人点颜色看看。咱们公众就盼着能把这“车轮上的安全”给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