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注销在中国深圳的户籍,还在那儿住了很久,而且工作生活都在中国。这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了

章某是个典型的例子,他原本是中国公民,后来去新加坡成了新加坡公民。但他有个奇怪的地方,就是没注销在中国深圳的户籍,还在那儿住了很久,而且工作生活都在中国。这次他被公安机关处罚了,事情闹得挺大。 章某在2018年的时候用留学回国人员的身份把户籍迁到了深圳。虽然他有新加坡护照还有中国短期签证,在十年内入境出境了187次,可他一直没把深圳的户籍注销。到了2020年,他拿着Q2短期团聚签证入境深圳后签证过期了还赖着不走。一直拖到2023年3月,公安机关才把他的深圳户籍给注销了。 这十年间,章某光拿着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就有9次,出入境记录达到了187次。从2007年起他就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领工资呢。 所以呢,公安机关就认为章某这是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给了他行政拘留还罚了款。 章某不服气啊,申请行政复议还提起了诉讼。他说自己一直在深圳生活工作呢,还拿过中国护照办理港澳通行证、驾驶证这些证件呢。所以他觉得自己还是中国人呐。 但是呢,法律层面上可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说我们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呀。如果你定居在外国并且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话,那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嘛。章某在加入新加坡国籍的时候就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呢,事实也证明了他认同自己是新加坡人。 法院审理的时候也说了这个情况啊:签证逾期滞留在中国境内就是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嘛;没工作许可就长期就业也是非法就业啊。公安机关的处罚没毛病啦。 这次判决生效后再次明确了一点: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就是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的意思了。所以相关个人得赶紧主动依法注销国内户籍,以后在中国的停留居留和工作手续都得按外国人的规矩来办啦。 用人单位也得注意审查聘雇人员的情况呢,看看国籍和就业资质合不合格。大家都得守规矩维护好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和劳动市场规范啊。 大家在跨境流动和就业的时候一定要懂法守法咯!别因为认知错误或者侥幸心理把自己搞进去承担法律责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