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审判与系统化治理并举,青海法院五年持续发力筑牢平安建设法治屏障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面临着既要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人民权益,又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法治保障的双重任务。

青海省法院在过去五年的工作中,准确把握了这一时代课题,形成了"改革创新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从深化司法改革的角度看,全省法院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这些改革举措不仅强化了人权司法保障,确保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更重要的是通过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升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紧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办法与证据收集指引,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30种罪名量刑标准,有效规范了刑罚裁量权,实现了量刑的科学均衡。

这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体现了法治进步的内在要求,也为严厉打击犯罪提供了制度基础。

在严惩刑事犯罪领域,青海法院坚持有罪必罚、违法必究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犯罪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严重暴力犯罪,全省法院2021年以来审结案件1052件,判处罪犯1501人,以强力司法震慑维护社会安定。

这些案件的依法审结,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针对毒品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全省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070件,同步开展禁毒、反诈宣传教育,出台专项工作实施要点,形成了"打击+教育"的综合施策模式。

这种做法既切实守护了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通过宣传教育提升了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全省法院坚守法治底线,精准把握案件定性标准,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件179人。

其中依法审结多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充分发挥了司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重要作用,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这一成绩的取得,反映了全省法院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坚定决心和有效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法院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

聚焦教育、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治理薄弱环节,2021年以来制发司法建议书157份,通过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种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做法,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主动担当精神,也是从被动应对犯罪向主动预防犯罪转变的重要体现。

平安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青海法院的五年实践表明,司法力量既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改革创新的“探路者”。

未来,如何在复杂社会矛盾中进一步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个案公正与系统治理的关系,仍需司法实践持续探索。

但可以预见的是,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