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依法对黎智英案作出终审裁决;法院认定黎智英犯有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判处20年监禁。 本案被告包括黎智英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四名被告共同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智英另被单独控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这些控罪指向被告利用传媒平台进行违法活动、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多。自2023年12月18日开审以来,由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主持诉讼。控方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举证,法庭于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黎智英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3月出庭作供,历时四个月。各方于2025年8月18日至28日进行结案陈词。法院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裁决,求情程序于2026年1月12日至13日进行,最终确定刑期为20年监禁。 香港国安法自2020年实施以来,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黎智英案的审理和判决充分表明了香港司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治的立场。案件中涉及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发布煽动刊物等行为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法院的判决对此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评价和严肃的制裁。 该判决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法治基础上实现长期繁荣发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助于巩固香港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黎智英案的量刑裁决再次表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面前承担应有后果。面向未来,香港唯有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凝聚发展共识、提升治理能力,才能不断夯实繁荣稳定的根基,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