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硼砂加工肉制品牟利,揭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获判90万元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任何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严厉制止。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再次警示社会,非法添加硼砂等禁用物质的食品违法行为仍需高度警惕。 据查,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吴某某经营生熟肉制品店过程中,明知硼砂属于禁用食品添加剂,仍通过网络先后购买硼砂45斤。他将这些硼砂非法添加至猪肉中,加工成猪肉酱和猪肉丸,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渠道向本地多家餐饮店及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根据调查取证,吴某某生产销售的非法添加硼砂的肉制品达4000斤,销售金额9万元。此行为严重危害了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硼砂是一种有毒物质,长期摄入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包括影响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器官。吴某某之所以铤而走险,主要源于对法律的漠视和对利益的过度追求。虽然硼砂成本低廉,但其添加到食品中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更是对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严重侵犯。 揭阳市检察院在发现吴某某虽已被判处刑罚但罚金不足以弥补社会公共利益损失后,依法于2025年4月25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在提起诉讼前,主动对吴某某及其配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依法固定财产线索,为后续执行提供了关键保障。这一做法充分说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主动担当。 2025年4月27日,揭阳市检察院依法发出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随后,检察院于同年9月5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吴某某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90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 为确保案件执行效果,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建议书》,建议对吴某某名下两套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裁定以90万元为限依法冻结吴某某名下银行存款、查封其名下不动产。2025年11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经生效,执行法院已立案,将以90万元为限执行吴某某名下财产。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重要作用。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不仅对违法者进行了有力制止和惩处,更向全社会传递了食品安全底线不可触碰的明确信号。同时,检察机关与法院的有效配合,确保了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

食品安全需要法律持续护航。本案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说明了司法机关守护"舌尖安全"的决心。90万元赔偿与刑事处罚形成叠加效应,警示食品从业者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只有保持高压态势,才能确保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