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温情表达被嫁接到烟草促销,触碰公共传播边界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原本用于描述日常生活的温度与安慰,却被用于便利店香烟售卖宣传。
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门店外宣传牌以该句式吸引注意,并标注“即日起开始售卖香烟”等内容。
由于设置位置面向公共空间、受众不特定,容易形成对路人尤其是青少年的可见、可达传播,引发公众对“以情绪化语言弱化烟草危害”的担忧。
此后,涉事门店和所属公司均回应称已认识到不妥并予以撤除,事件热度仍持续发酵。
原因——门店营销冲动与合规意识薄弱叠加,给“擦边宣传”留出空间 从回应看,宣传牌系门店自行制作,说明基层经营环节可能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烟草广告法律边界理解不足,把普通促销宣传的惯性做法套用于烟草商品;二是以“生活气息”“人情味”类文案追求吸引力,忽视烟草制品的特殊属性及其社会危害。
另一方面,连锁品牌门店数量多、人员流动大、店内自主陈列与物料制作空间相对分散,若总部缺少明确的物料审批流程与巡查机制,容易出现“个体化冲动替代制度约束”的情况。
网络传播的放大效应,也使一块小小的宣传牌迅速成为公共议题。
影响——对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健康与企业信誉形成多重压力 烟草使用是重要公共健康风险因素,控烟工作需要在社会环境中持续“去诱导化”。
将温情词汇与香烟销售进行关联,可能在心理层面淡化风险感,误导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客观上增加购买与尝试的动机。
更值得警惕的是,便利店多分布在社区、学校周边与交通节点,门口宣传物的可视性强,若不加区分受众,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引导。
对企业而言,此类事件会直接冲击品牌合规形象,影响消费者信任,并带来监管问询与内部管理成本上升。
对于行业治理而言,事件提示“变相烟草宣传”仍可能借助情绪化、生活化表达隐蔽出现,需要更细致的识别与处置。
对策——从“撤下”到“防再发”,需完善制度与强化执法协同 在处置层面,企业及时撤除不当宣传是必要动作,但更关键的是建立可复制的防控机制。
第一,连锁企业应明确烟草相关宣传“零自制”原则,对门店物料制作、摆放位置、话术引导建立清单式禁令与审批制度,形成可追溯闭环;第二,加强门店员工合规培训,将广告法、控烟政策与未成年人保护要求纳入常态化考核,避免以“创意表达”作为违规借口;第三,优化巡店与暗访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门店实施高频检查,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追责到人;第四,监管部门可结合日常检查与群众举报线索,对公共场所烟草广告、变相宣传等行为依法查处,并推动形成更清晰的执法指引,提升震慑力与可操作性。
法律人士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向未成年人推销烟草以及借助其他广告进行烟草宣传作出禁止性规定,关键在于落实到终端场景与具体行为。
前景——控烟治理将更强调终端场景与“隐性传播”的精细化管理 随着社会公众健康意识增强,烟草营销的“显性广告”空间被压缩,一些“情绪化包装”“生活化叙事”的擦边表达可能增多,治理也将从传统的广告载体监管,进一步转向对终端零售场景、话术引导、陈列提示等“软性传播”的精细化识别。
企业合规将不再只是避免处罚,更关乎品牌长期价值与社会责任。
对城市公共卫生治理而言,控烟需要多方协同: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企业内部管理补齐短板,社会监督发挥“及时发现、及时纠偏”的作用,才能持续减少烟草对公共空间的渗透。
"人间烟火味"本是对美好生活的诗意表达,却被不当用于烟草宣传,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只有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成为法律的忠实践行者,才能真正守护公众健康,让"人间烟火味"回归其本来的温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