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适用国际公约审结跨国买卖纠纷 外国企业获全额退款及赔偿

一起涉及欧亚企业的国际贸易纠纷近日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在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通过巡回审判,对格鲁吉亚埃某公司与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的拖拉机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有一点是,这是我国基层法院首次直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销售公约》)审理涉外合同纠纷。

诚信履约是跨境交易的基础,规则落地才能维护市场信心;通过准确适用国际规则和明确违约责任——司法既保护了受损方权益——也为市场主体划清了行为界限。只有将合同视为必须兑现的承诺,把规则当作共同语言,开放合作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