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遇险事件频发,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造成公共救援资源的巨大浪费。北京昌平区的一次创新实践,为解决该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事件发生在2025年11月29日。当晚,一支13人的驴友团队在昌平区十三陵镇未开发区域登山时失联,其中包括6名未成年人。公安消防等部门接警后,迅速组织200余名救援人员连夜进山搜救。救援人员在山高路陡、夜幕笼罩的恶劣条件下,利用热成像无人机等先进技术,经过近9小时的拉网式搜寻,最终于次日凌晨将全部被困人员安全救出。同一夜晚,大杨山未开发区域也发生驴友遇险事件,3名体力不支的登山者被困,消防救援人员再次出动,经过近8小时救援才将被困者转移下山。一夜两起事故,数百人彻夜救援,公共资源消耗巨大。 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驴友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他们无视禁区标识,盲目进入未开发区域,将个人冒险欲望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这种行为不仅威胁自身生命,更对救援人员造成生命危险,挤占本应用于其他紧急救援的公共资源。 为规范户外登山活动,昌平区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施行《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主管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同时,办法也为被救援人员提供了替代方案: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 这一规定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是单纯的惩罚性措施,而是兼具警示、教育和补偿功能的综合性制度设计。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在救援结束后,第一时间向被救者宣讲有关规定。被救援人员经过深刻反思,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提出以捐赠物资的方式承担责任。最终,两起事故的被救者共捐赠280件救生衣给昌平区两个山村,用于汛期河道巡护和安全保障工作。这既弥补了因其行为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又将救援资源转化为对社会的贡献。 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文达表示,追缴救援费用的目的并非强制收费,而是通过强有力的警示,遏制任性冒险行为。被救援者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公益宣传等现身说法的方式抵免救援费用,这种做法既强调了个人对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也表明了法治与人文关怀的结合。 北京的这一创新实践并非孤例。近年来,国内多地相继出台规定,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驴友进行费用追缴。2025年1月,四川甘孜州海螺沟景区一男子未经允许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徒步失联,当地组织90余人进行3天2夜的救援。执法部门最终对该男子罚款3000元,并追缴救援费用2.72万元。同年2月,18岁的湖北小伙孙某无视秦岭自然保护区禁止标识,独自穿越"鳌太线"后失联10天。有关部门组织40余人在严寒高海拔环境下进行多日搜寻,最终在海拔3400米处发现并救出骨折受伤的孙某。事后,孙某被罚款5000元,其家属还向民间救援队支付了约8万元的有偿救援费用。2025年9月,江西庐山景区8名被困游客经过一天一夜的搜救才被转移到安全地带,其中1人不幸坠崖身亡。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任性探险的代价是沉重的。 这些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反映了我国在户外救援管理上的制度创新。从单纯的行政处罚到费用追缴,再到公益代偿模式,制度设计逐步完善,既体现了对公共资源的保护,也给予了被救援人员改过自新、承担社会责任的机会。这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做法,更容易获得社会认同,也更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从前景看,随着户外运动参与人数的增加,救援管理制度的完善将成为必然趋势。各地应更推广公益代偿等创新模式,同时加强对驴友的安全教育和法律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到,户外探险的自由必须建立在对公共安全和公共资源的尊重基础之上。
当冒险精神遭遇安全底线,如何平衡考验着社会治理智慧。北京首创的公益代偿模式为破解该难题提供了新思路,但其根本解决仍需多方协同发力。未来应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让理性探险与公共安全相得益彰。敬畏自然、珍视生命才是户外运动的真谛,任何探险行为都应以不逾越法律红线、不浪费公共资源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