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了个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里面明确写着,鼓励商家自己在菜单上标出菜是怎么弄出来的。要是用了预制菜或者半成品啥的,这标签必须得真实准确。 就在这个时候,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也发了个公告,还是征求意见稿,强调鼓励商家自主明示。这就把“自主明示”给推到了前台。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盯上这事了,2月9日他们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里头就有“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网络餐饮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这案子是群众投诉引起的。有人在外卖平台上选了标着“现炒”的商家点餐,结果吃到的口感很差,吃完还拉肚子。蒙自市检察院就去当地的餐饮集中片区实地调查了一下,发现有6家商户存在用预制菜冒充现炒菜的情况。 蒙自市检察院依法立了案,然后通过听证会等方式督促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他们明确要求入网商户如果线下用了预制菜,必须在线上显眼的地方标出来。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催促下,外卖平台采取了跟商家签承诺书等办法。这一下子就引导了11家入网餐饮商户在平台上明明白白地标出预制菜。 现在舆论一直围着预制菜转,大家都想知道吃的是什么、安不安全。这段时间的争议很大,消费者“吃得明白”和“吃得安全”是同样重要的两码事。 不过客观来说,预制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店家后厨脏乱差,预制菜的冷藏温度也达不到标准,解冻之后还反复用。这些都是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严重问题。 现在的国家标准里写了冷冻的预制菜中心温度不能高于-18℃,冷藏的要在0到10℃之间。这些要求得在所有店里坚决执行才行,还得靠法律监督把篱笆扎紧。否则所谓的“安全放心”就是骗人的把戏。 目前国家只是提倡“自主明示”,可能没有直接的处罚措施。但对于那些拿预制菜冒充现炒的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严惩。“自主明示”的原则绝对不能往后退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