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阚家派出所抓到了一个因为泄愤,割树毁财1.5万元的人。曹某香,是个河北村的居民,他因为和陈某章有土地纠纷,一气之下用菜刀割断了人家200棵白杨的树皮,给陈某章造成了1.5万元的损失。 这事是陈某章报的警。民警接警后马上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又去走访了目击者,很快就把同村的曹某香列为了嫌疑人。 警察跟曹某香聊天的时候,他一开始死不承认。但警察通过技术手段比对刀具、提取脚印和回顾案发时段的视频,就把证据链给弄全了。铁证面前,曹某香最后只好坦白说是因为和陈某章有纠纷,故意毁坏树木。 曹某香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按照法律规定,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毁坏生产经营的东西,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话,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曹某香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这个事给大家提了个醒:情绪上来的时候千万不要乱动手脚,不然法律后果很严重。邻里之间的纠纷本来可以好好协商解决,曹某香一时冲动结果成了刑事犯罪,不仅自己要坐牢还把两家多年的感情都给毁了。警察建议大家遇到事情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去表达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