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某机械厂,62岁的退休职工老王近日向本报反映,与同车间全民工老刘相比,自己因“大集体职工”身份导致1982至1992年的十年工龄未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每月养老金少了800余元。该差异也暴露出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仍待解决的遗留问题。
从“企业身份”到“个人账户”,从“单位保障”到“社会统筹”,养老制度改革是一项跨越年代的系统工程。对每一位劳动者而言,退休审核中的一项认定,关系到几十年劳动能否得到应有的保障。用更透明的规则、更可核验的证据体系和更顺畅的救济渠道,把历史问题讲清、把责任边界厘清,才能让制度衔接守住公平底线,也经得起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