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三亚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了一起发生于2025年7月的游艇溺水事故调查报告。
这起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再次为水上旅游安全敲响警钟。
事故发生在2025年7月12日上午。
当日,海畅商贸有限公司运营的"子硕号"游艇搭载12人在三亚港3号航道标附近海域开展休闲观光活动。
10时41分许,两名年轻游客从游艇尾甲板处落水。
尽管一人及时获救,但另一名20岁的在读留学生张某馨不幸溺亡,其遗体于三天后在东岛附近海域被发现。
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事故发生的惊险瞬间。
当时,21岁的女游客王某背向大海站在尾甲板边缘,与张某馨面对面,两人手拉手尝试下海。
王某在用脚探水时失去重心,快速坠海的同时将张某馨一同拉入水中。
仅仅6秒后,张某馨便已全身沉入海面,双手向上挣扎的画面令人痛心。
调查组经过详细取证分析后认定,这是一起由游客冒险行为叠加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共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最为关键的事实是,两名游客在下海前,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曾明确劝阻"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但两人均未听从警示,执意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海中。
从责任划分来看,调查报告将游客张某馨和王某认定为事故直接责任人。
两人无视水上旅游安全警示,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冒险行动,这种对生命安全的轻视态度直接酿成悲剧。
同时,涉事游艇的两名工作人员梁某和吴某彪被认定为间接责任人,其现场组织与安全管控明显不到位。
海畅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军则因管理失职承担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还发现了产业链上游的安全隐患。
三亚艇浪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海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水上旅游项目时,对高风险项目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存在明显缺失,未能对合作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这反映出当前旅游市场中,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将经济利益置于游客生命安全之上。
这起事故暴露出水上旅游安全管理的多重短板。
从游客层面看,部分年轻游客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盲目自信和侥幸心理,对海洋环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从企业层面看,经营单位在安全培训、现场监管、应急处置等环节存在漏洞,工作人员的劝阻力度和执行力度明显不够。
从行业监管看,旅游中间商对承接方的资质审核和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滨海旅游项目日益火爆,游艇出海、潜水冲浪等水上活动受到越来越多游客青睐。
然而,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相关部门应当以此次事故为契机,建立健全水上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旅游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不能仅停留在口头劝阻,而应建立强制性安全措施,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游客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一件救生衣、一次规范的下水管理,看似细节,却往往决定生死。
事故调查的意义不仅在于还原经过、厘清责任,更在于推动规则落地、让每一次出海都建立在可控的安全边界之内。
对水上旅游而言,最好的体验不是刺激与冒险,而是每个人都能平安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