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公众切身感受到的变化。但实践中也暴露出制度分割、规则衔接不足、标准体系不统一等现实问题。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资源能源约束、生态系统脆弱性等矛盾交织叠加,传统依赖专项行动和末端治理的路径,已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对稳定、透明、可预期制度供给的需求。 原因:一上,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遵循,社会对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期待持续提高,需要以更高层级、更具体系性的法律形式加以巩固。另一方面,我国已形成30多部环境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等制度基础,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供支撑,但不同领域目标设置、职责划分、执法尺度、责任追究各上存规则“碎片化”,削弱治理合力与政策一致性。以法典化方式进行系统整合,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影响: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进入以体系化规则为主轴的“法典时代”。其意义不仅在于对既有制度成果进行系统汇集,更在于以结构化、逻辑化方式重塑治理框架,推动治理重心从“控制污染后果”更转向“重塑发展方式”。法典以总则统领,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地位,并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板块建立协同机制。其中,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传递出清晰信号:绿色转型不再只是阶段性政策安排,而将成为长期稳定的制度约束与行为规范。这有助于增强市场预期稳定性,推动企业将环境合规与技术改造、管理升级同步推进,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资源循环利用落地。 对策:法典落地的关键在执行。一是完善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尽快形成与法典衔接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打通从“有法可依”到“依法可行”的链条。二是推动地方在统一框架下因地制宜细化规则,坚持严格约束与科学、精准治理并重,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治理反弹。三是健全责任体系与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边界,强化企业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信息披露等上的主体责任,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渠道,让法治要求贯穿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风险防控全过程。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与法治宣传,提升基层监管、监测评估、应急处置等专业化水平,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规则可预期性与执行一致性。 前景:随着法典实施日期临近,法治对绿色转型的牵引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可以预期,法典化治理将推动形成更统一的环境治理尺度和更清晰的权责边界,为绿色产业发展、能源结构优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制度支撑,也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与区域协同治理等探索预留空间。同时,如何平衡短期成本与长期收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资本逻辑与生态逻辑之间的张力,仍将考验治理能力。只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互促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迈入新阶段,也说明了中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定选择。这部法典将为完善国内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也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与方案。在法治保障下,中国式现代化将更好实现绿色转型,“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美丽中国正在加快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