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部署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以城市群为主体推动多场景规模化发展 力争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番

围绕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单元,强调以需求牵引供给、以应用带动产业,通过跨区域协同和多场景落地,推动氢能产业由示范探索向规模化发展迈进。 问题层面看,当前氢能产业总体已具备从示范走向扩张的基础,但仍面临三方面共性制约:一是应用场景相对集中,部分地区仍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为主,交通、工业、能源等领域协同不足;二是全链条成本偏高,终端用氢价格对规模与供应结构敏感,影响市场主体持续投入预期;三是储运与基础设施仍是短板——跨区域供需调配能力不足——制约规模化与连续化用氢需求释放。 原因于,氢能作为新兴产业,前期主要依赖示范项目带动,市场尚处于“先建后用、边用边建”的爬坡期;同时,制氢端绿色化比例提升需要时间,电解制氢装备、材料与系统效率仍在迭代,叠加储运装备与站网建设投入较大,导致单位成本难以快速摊薄。此外,城市间产业分工与能源资源禀赋差异明显,缺少能够统筹供需、形成规模效应的跨区域组织方式。 此次试点的推出,意在通过城市群此更高能级的平台,打通“制—储—运—加—用”链条,形成规模效应和系统优化空间。通知提出,到2030年推动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并在部分优势地区力争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随着应用规模扩大,将带动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及关键材料等加快迭代升级,推动工艺、装备与系统集成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对策上,试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城市群,聚焦六类方向设置任务榜单: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以及创新应用场景。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并设置财政激励,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突出以结果为导向、以实效论英雄,推动地方产业组织、要素保障、标准衔接和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通过城市群协同,可将应用从单一交通示范拓展至更具用氢规模潜力的工业与能源场景,在可控安全前提下,构建更稳定的负荷与更可预期的投资回报。 从产业基础看,我国氢能已完成从无到有的关键跨越。有关上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接近4万辆,加氢站建成数量和加氢能力处于全球前列,绿氢产能约25万吨。这为继续扩大应用、做强装备制造和工程服务奠定了基础。下一阶段,试点预计将加速“以用促建”的基础设施布局优化,促进绿氢消纳与工业减碳协同,带动氢能交通、钢铁、化工等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 前景判断上,氢能综合应用的规模化突破,不仅取决于技术进步,也取决于场景组织能力与制度供给水平。随着试点推进,若能在城市群内部形成稳定的长周期用氢需求、与可再生能源制氢实现更紧密耦合,并在储运体系和安全标准上加快统一衔接,终端用氢价格有望进一步下行,产业链的投资信心与创新活力也将随之增强。,试点经验有望为全国氢能产业布局提供边界清晰、路径可行的政策样板,推动氢能在更大范围内服务绿色转型。

在全球竞逐新能源技术制高点的背景下,此次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我国氢能发展进入"规模应用驱动创新"的新阶段。这不仅是对"双碳"目标的具体实践,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探索。未来随着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氢能产业有望成为引领绿色转型的核心引擎,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