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肝素钠注射液”的商业贿赂

最近,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出来了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跟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生顾某,一起搞商业贿赂的事。就是说这家企业给顾某送了好处费,让顾某多开他们推广的一种叫“达肝素钠注射液”的药。顾某收了钱,就给医院开了很多这种药,差不多1.8万支。上海海怡莱企业总共从医药公司拿到了86万多元的推广费。为了处罚他们的商业贿赂行为,给了这家企业30万元的罚款。 在过去几年里,这种事情发生得不少,主要是因为医药销售领域长期存在着一种叫“带金销售”的模式。有些企业为了抢市场份额,就直接给医生送钱送好处,而不是通过药品疗效和临床价值去竞争。这次案子中,海怡莱企业还跟医院签了个“信息服务协议”,掩盖贿赂的真实目的。他们打着学术推广和数据收集的幌子来影响医生开处方。 还有就是医疗机构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对医生处方行为没有有效监控,让个别医生有机会钻空子。 医药商业贿赂的结果是扭曲了临床诊疗行为。比如这个案子里,“达肝素钠注射液”短期内被大量使用,导致患者医疗费用增加,医保基金压力也变大了。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医保局从2020年开始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那些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限制挂网、取消配送资格。这次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已经对涉事药品配送企业启动信用评价了。 以后还要多部门联动来解决这个问题。还有要加强信息化手段来监测医疗行为和处方审核。长远来看还是得改革招采制度理顺价格机制。 这次查处案件也显示出监管部门铲除利益输送链条的决心。只有坚持零容忍、全覆盖、长震慑才能净化医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