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内政部近日对外通报称,柬方执法机关在跨国犯罪合作机制下,配合中方有关部门请求,成功抓获并遣返3名中国籍人员陈志(Chen Zhi)、Xu Ji Liang和Shao Ji Hui。
通报还披露,陈志此前获得的柬埔寨国籍已于2025年12月依据《柬埔寨国籍法》并由国王颁布王令正式撤销。
相关进展再次显示,中柬两国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犯罪的联合治理正在向纵深推进。
问题层面看,电信网络诈骗呈现跨境化、链条化、产业化特征:犯罪窝点多设于监管薄弱或执法力量难以覆盖区域,利用多重身份、跨境资金流与通信技术手段规避追查,并通过招募、拘禁、胁迫等方式形成黑灰产业链。
一段时期以来,东南亚多国持续面临涉电诈犯罪外溢压力,既扰乱社会秩序,也冲击当地营商环境与国际形象。
对受害国家而言,追赃挽损、追捕嫌疑人和斩断组织链条,越来越依赖跨境协作与证据互认。
原因层面分析,此次遣返与国籍处置并行,折射出各国对跨境犯罪治理理念的变化:一方面,犯罪团伙常借助“身份包装”与多重国籍获取居留便利、资产配置与出入境通道,企图以此增加执法难度;另一方面,在国际合作不断强化背景下,单纯依靠身份转换或跨境转移来规避司法追责的空间正在收窄。
通报所涉人员中,陈志曾在柬经商并拥有多国身份的相关报道,也从侧面说明跨境犯罪风险与跨境资本、人员流动交织的复杂性。
对各国而言,依法明确国籍与居留资格边界、完善身份管理和反洗钱措施,是压缩犯罪“避风港”的重要一环。
影响层面看,相关行动具有三重意义:其一,对犯罪组织形成持续震慑。
执法机关以逮捕、遣返、身份处置等综合手段推进案件办理,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打破“换地重启”的惯性。
其二,对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释放信号。
电诈犯罪往往伴随非法拘禁、暴力胁迫、地下金融等问题,系统治理有助于改善社会安全预期,提升外界对当地法治环境的信心。
其三,对区域合作树立范例。
电诈犯罪跨国流动明显,任何单一国家“单打独斗”都难以治本。
中柬在机制化协作框架下推动抓捕遣返,有助于推动区域内更紧密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
对策层面,从柬方披露的联合行动数据亦可观察到治理力度的持续提升。
据悉,中柬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不断深化,2025年6月27日至12月18日期间,柬方在全国范围开展联合行动,累计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4983人,涉案人员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4039人已依法遣返原籍国。
下一步,提升治理效能仍需在三个方向持续发力:一是做实全链条打击,围绕“人员招募—窝点控制—通信技术—资金转移—洗钱通道”同步推进,既抓“幕后金主”和组织者,也打“技术支持”和地下钱庄;二是强化跨境证据协作与追赃挽损,推动电子数据取证、冻结扣押、资产返还等程序更加顺畅;三是前移预防关口,完善出入境与劳务中介监管,严打以“高薪招聘”“出国务工”为名的诱骗招募,同时加强对高风险通信与金融环节的合规治理。
前景层面判断,随着各国对电诈犯罪危害认识加深、联合执法经验积累和法律衔接逐步完善,跨境电诈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但犯罪手法也可能加速“技术迭代”和“分散化转移”,例如转向更隐蔽的通信渠道、更复杂的资金分层,以及跨多国多点布局以规避集中打击。
对此,区域合作需要从“阶段性清剿”向“常态化治理”升级,在机制上形成更稳定的情报共享、联动执法和司法协作安排,并通过社会宣传教育、企业合规责任和技术防护体系建设共同降低受害面。
此次遣返行动不仅是单个案件的终结,更是国际司法协作新模式的开启。
在全球化背景下,犯罪行为的跨国特征日益明显,这要求各国在尊重司法主权的基础上,建立更加高效、透明的合作机制。
柬埔寨此次依法处置涉案人员国籍问题的做法,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预示着国际司法协作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