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在2024年9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判了一起挺惨的案子。张女士,也就是咱们通常说的张女,她的经历真是让人觉得又气又心疼。事情得从2014年说起,她入职了一家咨询公司,本来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工作地点就在贺州市,她在那工作生活了好几年都挺顺的。 结果到了2024年9月,张女士给公司说了自己怀孕的消息。谁能想到呢?公司居然变卦了,说她业绩考核不合格,没资格干原来的活了。还找了个理由说是为了保障她的生育安全,就单方面决定把她调到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上班。还信誓旦旦地说给住宿、补贴和报销车票。 这下可好了,张女士要是真去那么远的地方,离家人这么远,孕期怎么休养?生孩子怎么办?家里还有没人照顾的?她肯定不同意啊,找公司协商过好几次了也没个回应。没办法,她只好继续在原来的地方打卡上班。 谁知道公司又翻脸不认人了,说她恶意缺岗、旷工,直接把她给辞退了。张女士不服气就申请了劳动仲裁,想要回赔偿金还有欠的工资。因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两边最后就闹到了法院打官司。 法院一看这情况就明白了:公司趁着她怀孕就说考核不合格来赶人走,既没跟她商量又没考虑她跨市上班不方便的事,这调岗完全不合理也没必要。张女士不答应后还坚持在原来的地方干活呢,根本就没旷工。公司拿这个理由辞退人就是违法的。所以最后法院判了让公司赔8.46万元给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