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刮擦事故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对车主们也有三点启示

那天晚上,小陈把车开进海沧区法院停车场,灯光昏暗,他给保安老郑打了个招呼,希望老郑帮忙指挥倒车。老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边走边喊口令。可就在小陈快要倒车到车位的时候,他的车尾轻轻撞上了旁边停着的一辆宝马车。 交警赶到后认定,这次事故是小陈全责。 小陈对交警的认定心里很不是滋味,刚买了两个月的新车就受损了,维修费高达五千多。他认为这次事故跟保安老郑指挥不当有关系,毕竟老郑是物业公司聘请的员工。于是他把物业公司告上了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在法庭上,原告小陈认为保安老郑在现场指挥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应该承担50%以上的责任。而被告物业公司则反驳说,停车指挥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并不是合同义务也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保安老郑对小陈实施了指挥行为。即使有口令协助,也属于好意施惠范畴,并不在物业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 法院最终判决小陈承担全部责任。这个判决一出,双方都没有上诉。 对于这类停车刮擦事故的纠纷法院的看法是:“好意施惠”是指人们出于善意和情谊帮助他人的行为。除非这个帮助行为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帮助者不承担责任。 其实这个判决对车主们也有三点启示:新手停车别逞强了,最好使用倒车影像或者全景辅助;如果需要别人帮忙指挥倒车,提前告诉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是否覆盖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事故要先保留好证据(照片、录音、交警认定书),再决定是否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