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2024年7月,衡阳市民万女士被某维修站"租满十个月送车"的宣传吸引,通过微信与商家确认后签订租赁合同,同步与第三方签署电池租赁协议。
履约期间共支付6069元费用,期满提车时却被告知赠送范围不含电池。
这种"半车"承诺引发争议,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遂提起诉讼。
司法认定 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维修站员工在缔约前作出的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时应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
主审法官指出,电动车作为整体功能产品,电池属核心部件,商家将车架与电池割裂解释违背交易常理。
商家未对电池需单独租赁进行显著提示,存在重大过失。
行业症结 调查显示,当前电动车租赁市场存在三类乱象:一是部分商家利用"以租代购"模式玩文字游戏;二是合同条款设置不对等权利义务;三是多平台协作场景下责任划分模糊。
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数据显示,交通工具类租赁投诉同比上升23%,其中三成涉及承诺不兑现问题。
维权启示 本案二审维持原判具有多重示范意义:首先确立口头承诺的契约效力,明确经营者需对营销话术负责;其次界定电动车作为不可分割商品的标准;最后通过3500元赔偿判决体现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
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应留存沟通记录、核对合同标的物明细,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租赁+"金融"复合型消费的准入审核。
行业前瞻 随着绿色出行政策推进,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3.5亿辆,租赁市场规模年均增长1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指出,需加快制定《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监管。
本案判决为即将开展的2024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提供了典型案例参考。
从“送车”是否包含电池这一细节入手,案件折射的是新型消费模式中“宣传承诺如何兑现、关键信息如何告知”的基本规则。
守信是市场运行的前提,明示是公平交易的底线。
让每一句承诺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份合同都经得起理解,才能让便利消费真正转化为放心消费,推动市场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