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长提个醒,千万别让购物车成了“夺命车”。我就说这个事儿,今年2022年11月,在北京有个商场门口。当时扶梯那儿人特别多,突然传来一声特别响的哭叫。两岁的小宝贝童童一头栽倒在地,下巴还磨破了皮,购物车翻了,轮子还在那疯转。张女士一看吓坏了,赶紧蹲下抱住孩子,周围的保安和超市员工也都围上来帮忙,把孩子送到了医院。 监控里能看见,出事的时候童童是坐在购物车的最前面,那个本来让人坐的折叠位却被张女士的挎包给占了。最关键的是,张女士没扶着车把,车子自己就在那儿滑行。一下扶梯口就失控了,孩子直接摔下去了。 后来商场和超市都说自己没责任。商场说他们定期检修扶梯,也贴了警示标志,工作人员还陪着看病呢;超市说购物车自己有安全图标,家长没按规矩用。可张女士觉得商场不给配儿童车,也没人提醒她,所以这责任得全赔。 法官后来看了证据就说了:商场跟超市其实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了;这回真得负主要责任的,是孩子的监护人张女士。《民法典》里头有规定,“安全保障义务人”要让设施能正常用、提前警示危险、出事了赶紧救。这三条缺一不可,但这义务也有个范围。 监护这块《民法典》也写得很清楚:家长故意或者不小心让孩子受伤了自己买单;要是孩子弄伤别人也是家长先赔。这次张女士既没按图标来放东西,又没做到“一手扶车、一手抱娃”,这就是监护失职。 法律里还有条叫“过错相抵”,就是如果被侵权的人自己也有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官就按这个判定商场超市是次要责任,张女士自己得担大头。 最后给各位家长列个“购物车安全六条”: 1米2以下的孩子一定要坐专用座椅,绝对不能放在前面或者置物篮里。折叠位只能放轻的小东西,挎包菜篮那些重物坚决不能放。 下扶梯之前必须一手扶车把、一手护孩子,慢慢往前推。如果商场没有儿童推车就找客服或者保安帮忙。 进门先看警示牌,出门先看孩子在不在脚边。 万一出事了千万别私下解决,赶紧留现场证据、去看病检查。 别把购物车里的童年弄成一场事故;真正的安全还得靠家长自己握在手里——扶好车把、看好孩子,这样才能平平安安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