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呼吁加快构建海南自贸港建设合力机制 打造国家重要开放门户

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以法治化保障为支撑的关键阶段。如何更高层级统一目标、整合资源,形成可持续推进的合力,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2月6日在海南举办的研讨会以“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主题,围绕自贸港战略定位、协同机制与法治保障展开讨论。在外部不确定性上升、国内高水平开放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这场研讨会也回应了海南自贸港加快成势的现实需求。问题在于,“国家重要开放门户”的定位需要更强统筹、更高效率和更清晰的路径,但在政策协同、要素流动、规则衔接以及改革落地节奏上,仍有待更打通。一上,自贸港建设涉及关税、投资、贸易、金融、数据、人员往来等多个领域,政策链条长、跨部门协同要求高;若缺少清晰的任务分解与协调机制,容易出现政策分散、落地效果不均。另一方面,自贸港要实现从“政策洼地”向“制度高地”跃升,必须从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估的制度供给,并同步提升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让开放红利更可感、发展成果更普惠。原因层面,与会观点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国家海南布局的重大开放平台,其战略目标服务于全国更高水平开放大局,而非单一地方发展项目。因此,构建合力机制既是改革推进的组织保障,也是战略定位落地的内在要求。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代表的合作机制,对贸易投资规则、产业分工和市场联通提出更高要求。海南要更好发挥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作用,就需要在制度安排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业协作上嵌入更大范围的供应链与消费链,并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层面,若合力不足、推进迟缓,不仅会削弱海南自贸港在全国开放布局中的功能承载,也会影响我国更大力度吸引和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与地缘政治风险交织的背景下,开放平台的竞争更集中体现在制度与治理能力的竞争。研讨会提出“进程只能快、不能慢”,强调的是窗口期的紧迫性: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进一步显现,“中国消费”与“中国制造”叠加形成的新需求、新供给格局,将为更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强支撑。海南若能在规则对接、通关便利、要素流动各上率先突破,有望国际经贸合作、区域产业协同及蓝色经济合作等领域释放更强带动效应。对策上,会议讨论与主旨演讲集中提出三条发力方向:其一,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对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建立更高效率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战略目标、改革任务与配套政策同向发力、衔接顺畅。其二,海南要主动对接国内重点省市,通过产业协作、园区联动、口岸与通道协同等方式,织密区域合作网络,把自贸港制度优势转化为跨区域要素集聚与产业升级的联动优势。其三,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出一批更具突破性政策和制度创新举措,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就业增收、教育医疗等领域持续发力,让本岛居民共享开放成果,以民生改善夯实改革的社会基础。法治保障是贯穿上述对策的关键支点。与会人士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推动法律实施走深走实,既要在政策制定与执行层面以法为据、依法推进,也要在配套制度、监管体系、风险防控和争端解决机制上持续完善,以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提升治理效能。对于“赋予更大的改革开放自主权”等关键部署,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一步细化权限边界与程序规则,形成可操作、可评估、可监督的制度安排,推动“省抓落实”的行政体系更高效顺畅。前景判断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处于从“夯基垒台”向“系统集成、功能成型”转段的阶段。随着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海南在连接国内国际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参与区域合作以及拓展蓝色经济合作空间等上的功能有望进一步增强。此外,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也对风险防控、监管能力和政策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改革创新破题、以法治化护航,持续提升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预期性,将成为海南自贸港加快形成开放门户功能的重要条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包含着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使命。当前,国际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南自由贸易港不仅要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要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支点。凝聚各方合力、加快推进建设,既是现实需要,也是难得机遇。只有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才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尽快发挥应有作用,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