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讲义气”变成“逞一时”,冲动违法给成长蒙尘; 在人流密集的商店周边,一起由网络游戏争执升级的斗殴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几名少年为“撑场面”各自叫来同伴,场面混乱中致一人轻微受伤。案件于2025年2月由公安机关移送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显示,同伙中两名参与者小勇、小杰(均为化名)均为在校学生——一人就读技工学校汽修专业——一人在普通高中就读。两人在讯问中均表现出明显悔意:一人将参与归因于“不去显得不够义气”,另一人坦言“脑子一热”并希望尽快回归课堂。 原因——家庭监护缺位与青春期心理叠加,朋辈影响放大风险。 为查清涉罪未成年人行为成因与再犯风险,检察机关启动社会调查,走访家庭与学校,了解监护状况、成长经历、学业表现及心理状态。调查发现,两人学习与日常表现总体良好,但家庭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短板:小勇父母长期外出务工,亲子沟通较少,监管与情感支持不足;小杰虽与父母同住,但父亲教育方式偏简单粗暴,导致其习惯压抑情绪、缺乏有效表达与求助渠道。叠加青春期冲动性强、规则意识薄弱、同伴认同需求突出等因素,两人逐渐被“讲义气”“组队出头”的群体氛围裹挟,最终在矛盾升级时作出错误选择。 影响——轻伤背后是可防的滑坡,校园与社区治理面临新课题。 此类案件虽造成伤害后果相对较轻,但对当事人学业、家庭关系与未来发展冲击明显。一旦进入持续对抗与报复循环,极易从偶发冲动演变为多次违法甚至严重犯罪,亦会对校园安全与周边秩序形成扰动。更值得警惕的是,网络空间的对立言语、线下“约架”式的群体动员,使未成年人冲突呈现扩散快、聚集快、失控快的特点,对家庭监护、学校教育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依法从宽与精准矫治并重,以“可回归”为导向修复成长轨迹。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勇、小杰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并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2025年3月,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12个月考验期。在依法把握宽严尺度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步采取监督与帮教措施: 一是以法律文书压实监护责任。检察机关分别向两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监护义务与法律后果,引导家长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有关法律知识,改进沟通方式,形成“家庭管得住、学校接得上、社会托得稳”的支持网络。 二是以个性化方案促行为矫正。自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之日起,检察官定期走访学校和家庭,开展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边界意识和规则意识;同时推荐参与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实践增强责任感与社会连接,修复因冲动行为受损的自我认同。 三是以持续跟踪巩固效果。帮教初期,两人存在不适应与抵触情绪,但在检察官、老师及家长共同引导下,逐步从“应付式配合”转向“主动式改变”。小勇在技能学习上更为踏实,实操能力提升明显;小杰学习状态改善,成绩进步获得老师认可。两人通过书信交流定期汇报思想与学习情况,从法律规则谈到人生规划,从情绪管理谈到家庭关系,逐步形成稳定的自我约束机制。到2025年10月,小勇开始主动控制开销、体谅父母艰辛;小杰也愿意沟通并在家中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家庭关系明显缓和。 前景——以案促治强化协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处置”向“前端预防”延伸。 2026年3月考验期届满,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所呈现的治理启示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既要坚持法律底线,防止“从宽”被误读为“放任”,也要通过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与社会化实践等综合方式提高矫治实效。下一步,强化检校联动、家校社协同、重点风险学生早识别早干预,完善校园周边治安与矛盾调处机制,提升网络空间青少年行为引导与冲突降温能力,有望减少“因小事聚集、为面子出手”的冲动型案件发生。
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如幼苗长歪,既不能放任,也不应简单惩罚。五华县检察院的做法表明,司法保护需要法律与人文关怀结合。当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迷失的少年才能重回正轨。这不仅是司法工作的价值,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