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词的变化,承载着政策导向的深刻转变。
从2021年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到如今的"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城市"二字的删除和"全社会"一词的增加,反映了我国儿童友好建设理念和实践范畴的重大升级。
经过三年的试点积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全国有116个城市开展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覆盖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各地从儿童视角出发,对城市空间、公共服务进行了系统改造,在社会政策、权利保障、发展环境等多个维度融入儿童友好理念,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然而,现阶段儿童友好建设仍存在明显的城市偏向。
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市公园、商圈等城市公共空间,广大乡村地区、社区基层的儿童友好建设相对滞后。
这种不均衡状况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保障儿童基本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无论身处城镇还是乡村,每个孩子都应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成长环境。
“少了城市、多了全社会”,不仅是表述变化,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级:把儿童视角嵌入发展坐标,把对下一代的关心转化为制度安排和日常行动。
让每一处空间更安全、每一项服务更可及、每一次决策更顾及儿童需求,才能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中,为孩子们托举更稳、更亮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