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有一起驾考作弊案,2024年1月一审结束了。杨某、曹某还有丁某、刘某、张某这些人构成的犯罪团伙,这次给法院带来了不少麻烦。他们组织了五千多人作弊,捞了超过二百万元。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这个案子做出了一审判决,严厉处罚了这个团伙。这个案子涉及的人很多,组织很严密,持续的时间也很长,赚的钱也特别多,引起了社会很大关注。也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行业敲响了警钟。法院查明了事实:2017年,杨某担任漯河市某驾校校长。2018年起,他为了非法牟利,就拉上了丁某、李某和刘某等考试作弊人员组成了一个专门团伙。 这个团伙在作案方面非常系统和专业。他们不会无差别地对所有学员下手,而是先筛选评估有意向的学员,根据学员的文化程度、年龄、反应能力等因素来决定用什么方式作弊来降低风险。他们用的工具科技含量也很高,有针孔摄像头、无线设备、耳机、振动器和作弊软件等等。作弊主要发生在他们驾校内部还有漯河市驾驶人考试基地。他们通过中间介绍或者直接招揽学员收取高额费用叫做“包过”费用,扣除提成后钱就进了驾校账户。 接下来他们就用高科技手段让学员在科目一到科目四各个阶段实施作弊,还有跨省操作情况。到案发前这个团伙一共组织了5677名学员作弊,其中1564名通过了考试或者拿到了驾照。有一部分学员没有通过或者没参加考试。 经司法审计和被告人供述,杨某他们通过组织作弊非法获利总共256万元。案发后杨某主动退缴了部分赃款150万元。另一个参与者曹某通过介绍、运送学员作弊帮助87人违规通过考试,个人获利10万元,也退缴了3万元赃款。 破案和审理过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表现出悔罪态度。杨某2024年1月主动投案自首还规劝同案人员李某峰等人自首;曹某也规劝贾某投案并配合警方抓其他涉案人员有立功表现。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某和曹某在国家规定考试中组织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杨某是首要分子依法应按照全部罪行处罚;曹某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杨某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四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二十万元;曹某判处相应刑罚。 听说一审宣判后杨某又退缴106万元赃款在二审中获改判为四年有期徒刑。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是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关必须严肃公正。这次案件中作为驾校校长本该是榜样却成了团伙头目严重破坏国家制度还有很大公共安全隐患。 这个案子也暴露出个别地区监管不力等问题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