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给美国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这一步往往是关键。很多人远离祖国,沟通不易,所以送达程序不顺畅,案件就没法推进下去。一旦送达没成功,官司就没法审理了。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还有《民事诉讼法》,涉及国外的案子送达方式有很多种。不过,这些方法有条件限制。因为跟美国打交道多,所以这次我们主要聊聊中国法院怎么给美国当事人送法律文书。在美国的当事人可以分成两大类: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对中国公民来说,有几种办法:委托大使馆送达、找代理人送达、邮寄还有公告。对美国公民呢,有这几种:按国际条约来、通过外交途径、找代理人、邮寄还有公告。虽然邮寄和代理人送达算是最方便的,但是好多离婚案里大家都离得远或者联系不上,对方地址没法准确定下来。就算地址知道了,有时候快递签收手续又不完善,不能作为有效送达的证据。所以说,虽然理论上邮寄很常见,但实际操作起来用得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