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存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部分用人单位在员工遭遇工伤、正处于认定程序或医疗康复阶段时,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其提前返岗,否则将予以辞退;该做法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暴露出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用工管理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的,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受伤职工得到充分休养和治疗,为其康复创造必要条件。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维持生产经营等考虑,无视法律规定,在员工尚未痊愈、工伤认定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催促甚至强制其返岗。更有甚者,以解除劳动合同相要挟,给本就处于身心双重压力下的劳动者造成二次伤害。 劳动法律专家分析认为,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存在多重违法性。首先,强制要求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员工上班,直接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康复权利,不利于伤情恢复,可能导致伤情加重或引发次生健康问题。其次,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拒绝违法要求而单上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面对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劳动者应当理性应对、依法维权。专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第一,及时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以及用人单位发出的返岗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威胁的书面或电子记录等。第二,可先行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依法保障停工留薪期待遇。第三,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第四,必要时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明确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诉求。第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从制度层面看,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对侵害劳动者工伤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工伤保障制度的核心是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间和待遇支持。面对违法返岗要求,劳动者既要坚持依法休养的权利,也要理性维权;用人单位更应依法行事,将短期成本压力转化为长期合规收益,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