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的错误信息和程序的回应,能不能算作平台侵权?

今天我来和大家聊聊那个最近挺热门的新闻。2025年6月,梁某给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程序提了个问题,想查高校报考信息。结果那程序输出的内容里有错误。梁某找他们纠正,程序却回复说,如果内容有误会赔偿十万元,还可以去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虽然后来程序承认了错误,不过梁某觉得这误导他了,增加了核实和维权的成本,于是起诉运营方要赔偿9999元。 最近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把这起案件审结了,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人工智能生成的错误信息和程序的回应,能不能算作平台侵权?法院审理之后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所以程序里出现的“赔偿承诺”也不能算法律上的要约或者承诺。 另外法院还审查了平台有没有尽到应尽的法律义务。证据显示被告已经完成了备案和安全评估,并且在应用界面、用户协议等多处给用户做了醒目的提示,告诉大家技术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需要小心核实。法院认为这个平台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履行了目前法律要求的风险提示义务。 这次判决明确了两层态度:一方面要鼓励技术发展给创新留出空间;另一方面平台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对于那些涉及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等高敏感领域,服务提供者必须更加小心谨慎。 从行业治理角度看,这个案子给未来发展提供了很多指导意见。服务商要依法完成备案和评估;要把技术局限性提示清楚;要持续投入技术研发提高准确性;还要针对高影响领域建立专门的校验机制。 这次裁判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还为以后类似的案子提供了参考思路。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法律风险和治理挑战也会越来越大。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来构建责任认定规则,有助于推动形成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生态。 技术发展从来没有停步过法律是校准方向的重要标尺。虽然这次梁某的诉讼请求没被支持但是这个判决的价值远超过输赢它系统地解释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边界既给技术创新留出容错空间也为权益保障划定了底线只有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创新与安全协同才能在技术浪潮中行稳致远实现科技赋能与社会善治双赢。